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和《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提升行政复议制度知晓率和便民性,现将向赤峰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的渠道通告如下。
一、当面申请
接待地址:赤峰市松山区王府大街8号市公共法律服务大厅行政复议服务窗口
联系电话:0476-5680101
二、邮寄申请
邮寄地址:赤峰市松山区王府大街8号市司法局(邮寄信封上请注明“行政复议”字样)
联系电话:0476-5680092
三、线上申请
通过全国行政复议服务平台(http://xzfy.moj.gov.cn)、“掌上复议”微信小程序或者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官网链接在线提交行政复议申请。
四、在行政处罚机关提交申请
对当场作出或者依据电子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事实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可以通过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提交行政复议申请。
赤峰市司法局
2026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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